中国药科大学教室借用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 2014-3-21 10:07:06】|| 【打印】 |
教室是学校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学校重要教学资源。为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 除由教务处明确规定分配给相关学院使用的教室外,学校其它所有教室均归教务处统一调度。任何单位或个人需使用教室,必须先办理教室借用手续,否则不予使用。以虚假名义借用教室和未经学校教务处同意擅自占用教室而影响正常教学活动者,将追究有关部门或个人的责任。 二、在借用教室期间,借用部门负责教室及其设备的安全,凡对教室或教室内的教学设备造成损坏者,将追究借用者的责任。 三、在每学期的第一周,由教务处将部分教室的分配给院部(系),由院部(系)负责课余时间(1-17周)教室的借用。每学期的期末考试期间,所有教室(包括原分配给院部(系)的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度。 四、分配给院部系使用的教室仅供学生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活动(班会、团课、党课等)用,不得挪做他用。严禁在教室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活动。严禁在教室开展各类商业培训及活动。否则收回教室使用权。 五、学生借用分配给各院系使用的教室,到所在院部(系)办理借用教室的相关手续,必须经分管学生书记或部门领导签字同意,一式四份,一份存院部,一份交物管,一份交电教,一份送教务处备案;学生因其他事由借用教室,到教务科办理借用教室的相关手续。教务处将随机抽查教室使用情况。 六、教师借用教室,到教务科办理借用教室的相关手续。 七、 为确保多媒体教学设施的安全,多媒体教室未经电教科允许,不得用于临时的学生活动。 八、教室借用程序 1)教师借用教室需向教务科申请,由教务科登记借用时间、地点和事由后,方可使用教室。教师因教学需要(调课、考试等)借用教室不得委托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2) 学生活动借用教室,需写借用教室的书面申请,写明事由、借用时间、地点和借用单位。经借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再到校教务科(或院办)办理借用手续。学校学生社团活动借用教室,先到校团委办理申请手续,再到学校教务科办理借用手续。 九、 教师、学生或部门借用教室进行活动,以不影响周围正常教学活动、学生自习和教师办公为前提。凡对周围正常教学和工作造成影响和他人提出意见者,借用单位或个人应及时改正。 十、 教室的借用一律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如开展的活动有外单位参与,需由申请借用教室的部门领导(书记)签字方可借用。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借用部门需避免外单位过度的商业性宣传。 十一、学生需在教务科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借用教室的手续,其它时间一般不予受理。具体时间可在教务处网页上查询。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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